计算机终端、多媒体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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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校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维修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责任人的界定
1.各办公室计算机设备责任人为科室负责人;
2.学校教室多媒体设备的责任人为班长。
二、计算机维修流程及管理方案
1.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责任人应及时联系信息技术中心,由信息技术中心进行计算机及多媒体设备的故障鉴定,并根据设备故障的类型决定是由本中心维修还是送到专业维修点维修。鉴定时,应尽量查明故障原因,并认真填写维修表。
2.故障原因包括:
①因非人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包括地震、突然停电、雷击等自然现象;
②因硬件设备自然老化造成的硬件故障;
③因软件自身漏洞且目前又无补丁造成的软件故障;
④因违规操作造成的故障或硬件故障;
⑤因未安装安全工具或未及时打补丁造成的故障;
⑥因擅自非法安装软件操作造成的故障或硬件故障;
⑦因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造成的故障;
⑧其他因素造成的故障或硬件故障。
其中,前三种原因责任人无责任。其他原因,责任人根据其造成的损失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屡教不改者,将取消使用设备的资格,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一人承担全部责任。
3.信息设备上使用的系统和软件不能随意改动甚至删除,也不能随意安装其他任何软件,特别是不能安装游戏软件。如因工作确需个别安装某种软件,需先经过信息技术中心确认,否则,出现故障计算机或多媒体设备维修费由责任人承担。
4.计算机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对操作系统进行升级或打补丁,并且使用杀毒软件及防火墙,若因此问题造成的任何问题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5.若由于浏览不知名网站或带病毒网站造成的计算机故障,或散播病毒,将对其责任人立即实行不限期封网,直至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