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